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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24]006号 关于开展2024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13 10:46:30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24]006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始2024年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事务所于63日前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并提交厦门税协初审。

   联系人:黄婉婵

   电话:5125189

   邮箱:451781418@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30号)

      

         

                                 2024513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秘发〔202430

 


 

关于开展2024年度税务师行业

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培养的内涵、扩大高端人才培养的基础,努力打造一批高起点、高层次的税务师高端人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面向税务师行业,启动2024年度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5年及以上;

4.年龄42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执业会员证明、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验与特长、主要服务项目、发表文章及著作、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为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

(一)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于614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

(二)地方税协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于75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中税协对《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

3.缺乏证明材料。

(四)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www.cctaa.cn)进行公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时间初步定在202411月,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具体开班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01083755852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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