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厦税协发[2024]006号 关于开展2024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5-13 10:46:30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
|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24]006号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开始2024年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的事务所于6月3日前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并提交厦门税协初审。 联系人:黄婉婵 电话:5125189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4]30号) 2024年5月13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端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展高端人才培养的内涵、扩大高端人才培养的基础,努力打造一批高起点、高层次的税务师高端人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拟面向税务师行业,启动2024年度行业高端人才学员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5年及以上; 4.年龄42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执业会员证明、主要工作业绩、工作经验与特长、主要服务项目、发表文章及著作、主要社会任职及活动、参与行业专业活动情况、参加工作后的获奖情况等。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为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选拔程序 培养对象的选拔程序如下: (一)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对象由个人自愿申报,申请人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于6月14日前报至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区的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 (二)地方税协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于7月5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中税协对《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 3.缺乏证明材料。 (四)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www.cctaa.cn)进行公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高端人才学员培养周期为两年,首次集中培训为期9天,时间初步定在2024年11月,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具体开班时间与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010)83755852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5月13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