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厦税协发[2024]010号 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15 09:34:18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24]010 


转发:《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组织开展《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首先开展自查,重点围绕遵守税务师协会章程、落实自律管理制度、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质量及数量、贯彻执业准则和规范以及依法纳税、公益活动、开展党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照税务总局和税务师协会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税务师的自查工作由税务师事务所督促完成各事务所于7月30日前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报送检查报告及单位会员与税务行政人员不当交往问题清单。发至邮箱a123662023@163.com

电话:5125189

 

附件:

附件:单位会员与税务行政人员不当交往问题清单

 

 

                                    

                                 2024年7月15日

(只发电子件)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0715印发             校对:办公室     郑晗

 

 

 

 

 

 

 

 

中税协秘发〔2024〕53号

 

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党委对税务师行业加强自律监管工作的要求,提升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防范执业风险,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自律检查办法》有关规定,对税务师行业开展年度检查进行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税务师行业开展年度检查,要按照依法合规执业、防范执业风险的要求,对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2023年度自律管理和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二、指导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法为准绳,以规范为标准开展年度检查。

三、工作对象

202312月31日前入会的中税协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和税务师会员。

四、工作部署

(一)检查内容

根据税务师行业特点和当前形势要求,年度检查分为两类内容。

1.日常检查。主要检查会员在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及职业道德的情况,以及近期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诚信执业承诺情况。

2.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单位会员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与税务人员不当交往问题,包括勾连谋利、送钱送物、请客吃饭等。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行业诚信道德建设,厚植诚信文化底蕴,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水平。

(二)工作步骤

实行协会核查与会员自查相结合的方法。

1.自查自纠。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首先开展自查,重点围绕遵守税务师协会章程、落实自律管理制度、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质量及数量、贯彻执业准则和规范以及依法纳税、公益活动、开展党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照税务总局和税务师协会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自纠结束后,向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报送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税务师的自查工作由税务师事务所督促完成。

2.地方核查。地方税协对税务师事务所报送的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参考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税务机关行政监管等信息数据,并结合事务所自查自纠结果提出评估意见。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参考地方税务师事务所数量,选取一定比例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对存在违规经营、有信访举报、业务异常或未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列入核查范围。

3.督促整改。对自查、核查中存在问题的税务师事务所,由地方税协督促其抓紧整改,根据整改情况提出年度检查评估意见。

4.结果运用。地方税协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研究解决事务所在年度检查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整理相关资料,为每个事务所建档立册,建立诚信记录。可以采用适当方式,将年度检查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社会公布,充分展示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

5.重点抽查。中税协根据各地方税协组织开展年度检查的情况,适时开展重点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年度检查工作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各地方税协和会员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确保年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税务师行业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不断提高税务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行业党纪意识、法纪意识、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二)严密组织。要按照中税协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好事务所自查、地方税协核查相关工作,确保年度检查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抓好整改。要抓好问题整改,事务所、地方税协各负其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不予通过年度检查。

(四)加强宣传。要以税务师行业开展年度检查为契机,积极宣传税务师行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展示高质量发展理念推动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崭新面貌,树立税务师行业、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的良好形象。

各地方税协在2023年年度检查结束后,撰写年度专项检查报告、年度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处理结果、改进措施),分别于9月10日、11月30日前报送至中税协(自律监管部)电子邮箱:jgb@cctaa.cn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7 月 11日

 

 

(只发电子件)

抄报:驻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纳税服务司,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巡视办),机关党委

抄送:会领导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2024 711 印发

             校对:自律监管部    吴博

 

 附件:单位会员与税务行政人员不当交往问题清单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