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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中税协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4-12 09:11:19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1]号009

                                                           

关于参加中税协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转发贵所。请各所于2011422日前将拟参加培训的人数填入《预报名统计表》,并报厦门市注册务师协会(传真5080683或发邮件至xmctaa@163.com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1]0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对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注册税务师行业队伍的素质教育要求,中税协制定了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项目和西部培训基地培训项目,见附件1),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望各地方协会做好工作安排并积极组织会员报名参加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为更好地发挥中国注册税务师培训基地的作用,更有效地为会员服务,中税协培训部将改进以往培训的报名程序,对2011年的培训项目采取预先报名的形式,请各地方税协按照2011年中税协培训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会员根据培训需求提前进行报名,并于425日前将各地对每期培训班的预报名统计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中税协培训部(电子邮箱:zsxpxb@163.com),培训部将根据各地的需求量,对每期培训班做出安排和调整。各地方税协应按预报名情况,保证本地区会员按预报名额参训。
   
二、为加强行业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2011年中税协将于724日至28日、821日至25日在西部培训基地分区域举办两期全国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培训班,请各地方协会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安排(附件3)组织本地A级、AA级事务所所长或副所长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届时务必参加。 

 附件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1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项目.doc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培训基地培训项目.doc (124.00 KB)

附件(2):2011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西部培训基地培训项目.doc

2011年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西部培训基地培训项目.doc (88.00 KB)

附件二:预报名统计表.xls

预报名统计表.xls (34.50 KB)

附件三: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区域划分安排.xls

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区域划分安排.xls (19.50 KB)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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