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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7-27 09:31:36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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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秘发[2011]057号 关于举办2011年第二期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 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青岛、上海、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湖南、深圳、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使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了解在执业过程中如何利用基本准则,提高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具体掌握业务营销手段和市场开发的办法,拓展事务所的业务范围,确立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企业的自我风险管理,提升领导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举办2011年第二期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统战部有关司局领导; 2、 运用注册税务师准则,加强事务所的业务质量管理——曲军; 3、 税务师事务所市场营销案例分析——曲军; 4、 确定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机制——丁芸; 5、 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管理效率——吴少平; 6、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基本情况和会员资格——陈荣。 二、 培训时间 三、 培训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36号)。 四、 参加人员 A级、AA级事务所所长(副所长)。 五、 收费标准 食宿费:1300元/人(260元/人/天×5天); 培训费:500元(含教师授课费、讲义和教材费用、教室使用费用等)。 六、 联系人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培训部 吴博、赵芳芳(010)68413988-8505、8506 (010)68414202(传真) 电子邮件:zsxpxb@163.com 2、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 钟晋艳 (028)87352739(传真) 电子邮件:taxtraining@163.com 七、 具体要求 1、请各地方协会按照之前上报的预报名名额积极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认真填写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2)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告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培训部,凡向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培训中心报名的视为无效。本期培训班报名截止日为 2、培训班 3、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到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以便完成报到手续。 4、凡已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个人执业会员,免收培训费。非执业会员需交纳培训费。凡参加培训的执业会员请携带《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执业会员证》,以便记录培训学时。 5、为加强培训班管理,参加培训人员在5人以上(含5人)的 地区,请指定一位参训人员做联络人。 附件: 1、2011年第二期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名额表 2、2011年第二期A级、AA级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培训班报名统计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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