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1年度一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已结束,现将通过名单下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关于部署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06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一级注册税务师审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地税协应于11月18日前完成对一级注册税务师的材料收集及初审工作,将初审综合成绩及全套审核材料送达中税协(注册部)。 二、审核要求 一级注册税务师的审核工作以实地考核为主。各地税协应严格按照审核表的规定对考生进行打分,并对扣分项目说明详细原因。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