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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27 09:54:55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关于发布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议案》已于2011120日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

根据中税协四届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议案》,AAAA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如下:
   
一、AAAAA级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授牌业绩标准
    1
、一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1400万元;
    2
、二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1100万元;
    3
、三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800万元。
   
二、AAAA级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授牌业绩标准
    1
、一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1200万元;
    2
、二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900万元;
    3
、三档地区的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收入不得低于600万元。
   
达到上述标准的授予相应牌匾,达不到标准的承认其省级分支机构地位,但暂时不授牌匾,待发展起来或与其他事务所整合达到标准后再授予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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