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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和专家委员人选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9 20:08:09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关于推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

常务理事候选人和专家委员人选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2]064

 

注册税务师协会并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第四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任期已满四年,即将换届。为了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现将各地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和专家委员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组成
    新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中税协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领导,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代表,有关部委代表,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
   
二、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赞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重大政治事件中能与中央保持一致,五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行政违法记录。
   
(二)在本地区注税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精通业务。
   
(三)年龄不超过65周岁(截止时间为20121130日)。
   
(四)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推荐:已进入省级政协、人大的注册税务师;地方税协推荐的行业代表人士。
   
(五)四届理事会期间曾任四届理事、常务理事,但理事、常务理事会议出席率不足3/4者,本届不予推荐。
   
三、 理事候选人推荐办法
    (一)各地方税协会长1名(现任会长不受年龄限制)。
   
(二)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办法是综合考虑各地区间的平等性、注册税务师数量的差异性、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性等因素确定。其中,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为58名的地区,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非事务所负责人)至少为2名;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为34名的地区,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至少为1名;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2人(含)以下的地区,不作具体要求。
   
四、 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办
   
(一)各地方税协会长1名(现任会长不受年龄限制)。
   
(二)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办法是综合考虑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代表性及各地区注税行业发展情况确定。
   
五、名额分配
    根据上述办法,分配你单位协会领导理事候选人名额___名,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名额___名。
   
分配你单位协会领导常务理事候选人名额___名,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常务理事候选人名额___名。
   
六、专家委员人选推荐办法
    各地方税协推荐当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系协会工作领导各一名,联系领导为地方税协现任会长的,不重复推荐。
   
七、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和专家委员人选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内容
   
请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册》(附表一)、《专家委员人选推荐名册》(附表二),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另需填写《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表三)。(本通知电子版可于协会网站下载)
   
(二) 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务必于20121130日前将上述三份表册发送至中税协电子邮箱(zgb@cctaa.cn);同时,将其纸质文件寄送至中税协地方协会建设指导和专门委员会工作部留存建档。
   
联系电话:010-6841398882038206
   
(三)工作要求

   
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是关系到注册税务师协会建设和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单位予以重视,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精神,完成这项工作。

 

附表一: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名册

附表二:专家委员人选推荐名册

附表三: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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