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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3]034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8-23 12:17:36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3034


 

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的通知》

 

厦门市注税行业代表人士:

请按文件要求,于830日前,选定参加相应培训时间的培训班并报厦税协(不得缺席)。

注税行业代表人士名单:卢俊应鸟、尤凌侃、林向武、林燕彬、侯文杰。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举办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的培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央统战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于10月份联合举办注册税务师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两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培训班和第三期代表人士培训班)。学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将记入培养记录,作为统战部门考察、培养、使用代表人士的依据之一,请各协会高度重视,做好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培训班:现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的代表人士(包括去年参加过第一期、第二期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的代表人士)。

 2.第三期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已被税协推荐为代表人士、未参加去年举办的第一期、第二期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的行业代表人士。

二、培训内容

新时期统战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俞正声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讲话;如何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国防现代化建设与我国周边安全环境;宏观经济形势等内容。以上内容由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内著名专家主讲。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培训班:

培训时间:101618日。1015日报到。

第三期代表人士培训班:

培训时间:102931日。1028日报到。

2.地点:

金三环宾馆(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木樨园桥东200米路南,01067237711

四、其他事项

1.各地税协要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两期应参加人员的参训率。请于916日前统一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传真或发电子邮件到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建部)。传真号:(01068454331;电子邮箱:djb@cctaa.cn

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010684139888812

                 手机:13911505566

齐广富   联系电话:(010684139888801

         手机:13701290789

2.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支付,住宿费、餐费、路费由学员自理(住宿费及餐费400/日)。

3.本次培训安排座谈,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4.请各地方协会将此通知发至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中税协不再另发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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