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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4]009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05 09:17:27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4009


 

 

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的通知

 

厦门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举办 《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启事》一文转发各所,请各所踊跃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知识竞赛活动。

620日前将答案汇总交厦门税协办公室,本会统一邮寄至中税协。(活动事宜也可到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下载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4515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举办

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启事

 

2014年是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关键年,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贴近百姓关注的税收热点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税收法律遵从度,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面,提高广大注税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总局办公厅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举办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
   
一、活动形式
  
参加竞赛人员为税务工作者、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员。
  
二、竞赛方法
  (
)竞赛题共50道,其中税收知识题40道,注册税务师知识题10道,均采用单项选择题。
  (
)参赛人员答题后,在531日前将答卷寄回《注册税务师》杂志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B503室。邮编:100142。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发布知识竞赛活动启事,并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提供在线答题,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提供网上答题链接。
 
(三)个人答案按分数评奖。如全部正确答案多于所设奖项人数,则采取电脑抽奖方式决定。对按单位统一组织答卷,并统一邮寄答卷的,根据所组织答卷的总人数和答题正确率评组织奖。
  
(四)评选结果在《注册税务师》杂志、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上公布,并由《注册税务师》杂志社邮寄获奖人员奖品。
  
三、奖励办法
  
竞赛分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52名,其中一等奖2名,奖品为价值4000元的数码产品;二等奖10名,奖品为价值1500元的数码产品一台;三等奖20名,奖品为价值800元的数码产品;优胜奖20名,奖品为价值500元的数码产品。组织奖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优胜奖4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者个人所得税由《注册税务师》杂志社代缴。
  
四、注意事项
  
(一)答题卡复印有效。
  
(二)纸质答题和在线答题均须注明身份证号等个人真实信息。
  
(三)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和在线答题关闭为准。
  
(四)竞赛题的第二部分,可参考《注册税务师》杂志进行解答。
  
(五)为示公正,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一四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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