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牌匾制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6-16 09:41:59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牌匾制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牌匾设计制作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牌匾由中税协统一设计,设计格式如下:

牌匾的木质底板,长40CM,宽30CM,厚1.5CM;牌匾的铜牌,长36CM,宽26CM。牌匾不再标识年度,即由“××年度”修改为“××年颁发”(牌匾样式见附件)。

二、每年只对新认定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颁发牌匾,等级没有变化的税务师事务所不再按年度颁发牌匾。

三、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牌匾由中税协负责制作和颁发;中税协每年对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确认后,公示、公告并在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上加盖等级印章。

四、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牌匾由地方税协按照中税协统一设计的样式制作和颁发;地方税协每年对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确认后,公示、公告并在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上加盖等级印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