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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5]012号 关于参加2015年中税协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4-24 10:16:33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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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5]012号
关于参加2015年中税协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的通知》转发贵所,请将《预报名名单》于2015年5月5日前上报厦门税协。 说明: 1、确定参加学习的才上报《预报名名单》。 2、如果现在无法确定届时是否一定参加的,请不要上报《预报名名单》。 3、每期开课前,会在本会网站“培训通知”栏发通知,需要补报的事务所,届时联系厦门税协。 厦门税协联系人: 刘梦萦0592-5080683 传真:5080683 邮箱:573759832@qq.com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秘发[2015]016号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以及2015年中税协对注税行业能力建设的要求,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制定了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事项 为充分发挥中税协培训资源的效益,更加合理有效公平地分配中税协培训资源,中税协2015年将组织两次报名。 1.预报名。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把参训意向上报本地区税协,地方税协统计汇总后于 2.正式报名。中税协每期培训班正式通知下发后,各地方税协须根据培训班分配名额,审核正式报名的会员,并通知其按要求参加中税协培训班。 二、培训计划 2015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扬州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基地培训计划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它事项 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和建议,中税协将在3个培训基地各举办2期计划外培训班(自费)。培训班内容、招生要求和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说明》。 下载地址:www.cctaa.cn 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只发电子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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