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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秘发[2015]032号 关于2015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6-24 09:09:10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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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录取的通知
中税协秘发[2015]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关于选拔2015年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5]018号),中税协开展了2015级(第二批)注税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已完成个人信息申报、地方税协初审、中税协专家组审核等程序。各地方税协初审后共提交273人(份)申报材料,中税协专家组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方案》中选拔条件的有关规定,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结合中税协名额分配计划,最终审定236人为2015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现将最终入选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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