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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5]022号 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18 09:29:49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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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5]022号
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就高端注册税务师的人才引进,在厦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总部,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涉税服务采购事宜等方面作了报告。8月19日市府办公厅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凡是符合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将积极支持引进”。 根据“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厦门计划用8年时间,打造海西“人才特区”和“人才创业港”。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厦门要初步建成对外吸引力强、科技创新活跃的海西人才创业港;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能力强、人才效用彰显、对台优势明显、辐射海西经济区的“人才特区”。 在此期间,预计将引进1700名各类领军型人才,6500名骨干型人才,新集聚的人才总量达到23万。“海纳百川”各项人才政策实施后,厦门市财政每年预计将投入各项保障资金近15亿元,其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其中,对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最高可达400万元;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达150万元。 希望各事务所创造条件,要用好,用足政策。努力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高端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为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的引进,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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