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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5]022号 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9-18 09:29:49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5022

 


 

关于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近日,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报告》,重点就高端注册税务师的人才引进,在厦设立税务师事务所总部,以及税务师事务所参与政府涉税服务采购事宜等方面作了报告。819日市府办公厅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凡是符合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注册税务师将积极支持引进”。

根据“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厦门计划用8年时间,打造海西“人才特区”和“人才创业港”。

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厦门要初步建成对外吸引力强、科技创新活跃的海西人才创业港;2020年,要基本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能力强、人才效用彰显、对台优势明显、辐射海西经济区的“人才特区”。

在此期间,预计将引进1700名各类领军型人才,6500名骨干型人才,新集聚的人才总量达到23万。“海纳百川”各项人才政策实施后,厦门市财政每年预计将投入各项保障资金近15亿元,其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其中,对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最高可达400万元;人才生活补助最高可达150万元。

希望各事务所创造条件,要用好,用足政策。努力做好符合“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高端注册税务师的引进及申报工作,为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的引进,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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