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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6]16号 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03 13:10:43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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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6]16号 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厦门考区通过最后一门考试的考生,详见附件1)申请领取证书时,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到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取证书。 另:在系统上勾选一键入会,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的同时,直接办理入会登记手续,无需另行提供材料。 三、领取人员请在2016年6月13日至7月15日间,领取资格证书,逾期未领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记领取。 四、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2、3),至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五、如有问题可向厦门税协电话咨询:0592-5080683。联系人:林淑勤。 附件1: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关于厦门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流程 附件3:委托书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 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共有63人,名单公布如下: 徐伟冬、李炳森、刘凤英、曾一霞、黄建凡、张桂武、李成明、罗文志、谢星星、卢宗娟、梁青、蔡丽卿、杨欢、庄毅斌、许杰、冯顺红、李志彬、赖冰冰、江丽丽、潘雅璐、陈梅花、毛士钦、郑兰芳、李根本、王佳龙、赖燕真、陈玲玲、陈细妹、张宝金、陈春宏、尤嘉妮、陈爱国、李文祥、苏清炼、刘小萍、姚秋枝、林畅杰、黄丽娇、范鸿娟、邵华、朱桂笋、吴耀辉、陈建钟、邓绍海、廖夏君、罗兰、邹双丹、赖明霞、江少敏、陈文清、刘军、彭世金、杨忠新、黄月香、李海涛、吕学招、张江玲、陈燕玉、邱冬枝、蔡克立、郑金琳、谢发水、江天生。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 关于厦门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流程 一、系统申领 考生请于 二、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 1、系统打印出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申请人一栏需本人签名; 2、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同底2寸近期证件照4张(照片要求:尺寸必须为2寸;4张照片需相同); 3、申请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4、资格证书可勾选执业/非执业,办理执业登记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 5、若有其他信息变动,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6、2013/2014年老考生无需再提供学历证书、免试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材料。 三、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可在系统上勾选一键入会,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的同时,直接办理入会登记手续,无需另行提供材料。如未勾选,则需另行登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详见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 四、代领 代替他人领取证书的,须同时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领取地址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27楼,2708室; 联系人:林淑勤,5030683。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委托办理事项: 代领(姓名) 税务师资格证书、会员证书。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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