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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12 14:28:24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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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文件 税行党发[2016]25号 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文件的通知》(组通字〔2016〕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持续扩大“两个覆盖” 要把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两个覆盖”专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集中攻坚的工作方法,持续扩大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确保年底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有新突破。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对达到单独组建党支部条件的事务所,第一时间推动成立事务所党支部,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事务所,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完善省级行业党委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联系5家事务所党组织,提高指导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针对性。 二、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中央组织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相关通知要求及部署,认真抓好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行业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把集中推进“两个覆盖”与其他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摸底,层层分解任务,着力推动“两个覆盖”专项工作。 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行业党委开展集中推进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专项工作情况,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办公室邮箱:djb@cctaa.cn。 附件:《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行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中共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2016年11 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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