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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7]001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推荐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15 23:19:46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厦税协发[2017]001 


 

转发中税协《关于推荐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税务师事务所:

为适应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建设需要,中税协经研究,决定在现有专家人员组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命题专家团队,请相关事务所配合做好考试命题专家遴选和推荐工作(中税协发〔2017006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于38日前填好命题专家推荐表反馈到税协。

联系人:黄婉婵

电话:5080683

邮箱:451781418@qq.com

附件:1、关于推荐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有关问题的通知

  2、《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214

 

附件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发[2017]006


 

关于推荐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适应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在现有专家人员组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命题专家团队,请各地方协会配合做好考试命题专家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各地方税协在本地区的高等财经/政法类院校、财税类科研院所、税务机关、高等级税务师事务所(3A级以上)及其他相关行业人员中选择、推荐2-3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保密意识强,严格遵守考试相关保密规定;

(三)严格遵守考培分离原则,严禁受聘为考试辅导培训班授课;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熟悉财会、税务、经济、法律及税务师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知识;

(五)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参与考试命题工作,服从管理;

(六)身心健康。

三、推荐办法

专家的推荐和选拔,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举荐人应就被荐人的工作业绩、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做出评价。被举荐(自荐)人均需填写《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由各地税协把关汇总。中税协收到《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后,组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提交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审核确定。被推荐人选聘后,进入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库,并参与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试题命制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税协于2017310日前将推荐的专家名单及《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以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报至中税协考试工作部。

(二)中税协考试部负责此工作具体联系人:张楠。

联系方式:

1.电话:(0106841 39888706;

2.传真(0106845 7390;

3.电子邮箱:ksb@cctaa.cn;

4.QQ群:“税务师考试工作群”。

 

附件:《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

2017214

 

附件2

命题专家推荐(自荐)表

所属地区:

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

 

最高学历

 

专业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邮编

 

单位性质

院校□   科研院所□   事务所□   其他行业□

命题方向

(任选一项)

税法一□       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

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相关法律□

命题经验

有□              无□

参加过何考试的命题或审题工作

 

 

 

推荐单位

意见

 

 

 

(盖  章)   

   2017      

注:请在所选项□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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