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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18]002号 关于建立报送涉税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2-12 11:49:50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8002


 

关于建立报送涉税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税总发[201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三方沟通交流,丰富沟通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厦门税协探索建立报送涉税问题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立报送涉税问题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帮助纳税人有效解决涉税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推动涉税专业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报送内容

涉税问题包含如下内容:

(一)起草或修订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中不够明确的问题,以及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理解、执行中存在分歧的问题;

(三)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和征管工作的建议;

(四)对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的咨询;

(五)其他需要向厦门市税务机关(税务总局)反映的问题

三、报送方式

请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填写《涉税问题反馈表》(详见附件1),收集整理后,报送至厦门税协;一般每半年报送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和问题,也可随时报送。

厦门税协根据收到的《涉税问题反馈表》,将涉税问题进行筛选整理,定期向厦门市税务机关、中税协及税务总局报送,并将反馈结果通报税务师事条所。厦门税协将适时协调税务机关、税务师事务

所和纳税人召开会议,就有关涉税问题进行研讨交流。

四、有关要求

建立报送涉税问题长效机制需建立税务师事务所联系人制度,请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于29号前确定专职联系人,并将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2)报送至厦门税协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婉婵、杨悦;

电话:0592-5125189,5314179;邮箱:451781418@qq.com

 

附件:

1、涉税问题反馈表

2、税务师事务所联系人信息表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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