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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税协发[2020]003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填报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03 20:00:58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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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20]003号
转发中税协《关于填报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各会员: 现将中税协《关于填报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会员遵照执行。 厦门税协联系电话:0592-5125189,5314179. 附件:《关于填报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005号)。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02月03日
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关于填报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做好2019年度税务师行业数据统计工作,保证行业报表填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填报表1、表2、表4和表6;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填报表3并审核、汇总税务师事务所填报的上述报表。 二、填报方式 请地方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登录首页)。 三、填报时间 税务师事务所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地方税协完成审核、填报及提交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 四、系统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4000825868 咨询QQ:4000102233 五、填报要求 (一)请各地方税协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业报表填报的培训、指导和咨询工作,保证行业报表数据填报的准确性。为更好的发挥行业数据在支持行业发展中的作用,请各地方税协提示税务师事务所在报送数据时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业报表表一作为行业基础数据汇总表,务必保证填报的准确性,并重点关注“委托人户数”项目填报。 2.行业报表表四业务收入分类自2018年度起按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1号)规定的八项业务分类进行了重新修订,部分事务所受填报习惯的影响,在进行数据统计时仍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代理业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业务计算在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里,影响了收入分类准确性。请税务师事务所在本年度填报过程中关注业务收入数据分类情况,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准确填报信息。 (二)请各地方税协及时对本地区税务师事务所行业报表的填报权限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及时进行数据汇总。 (三)采取总(母)分(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填报原则不变,须按“属地原则”在报表系统中向其所在地的地方税协独立报送各自报表,总机构不得汇总报送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四)中税协将在报表统计时,对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全部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进行汇总。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须及时维护相关集团化信息,总部应对分支机构开展一体化工作,并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分支机构报送信息进行管理和汇总。 (五)请各地方税协汇总和整理行业报表填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及时向中税协反馈,本地区报表分析报告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发送至中税协会员管理部邮箱(hyb@cctaa.cn)。 (六)中税协将启动行业数据报送系统修改工作,具体包括行业数据项目调整、数据报送时间和方式等相关内容,现向各地方征求相关建议和意见,请各地方税协汇总事务所及本地区的建议和意见,电子版发送至中税协会员部邮箱(邮箱同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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