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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10-26 12:55:21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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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关于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的公告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特印发《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应试前应认真阅读,知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要求提前准备,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北京、新疆考区的考试安排方案另行发布,敬请关注。特此公告。 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 日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告知如下。 一、加强考前自我健康管理。 (一)至少提前14天申请“考点城市健康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健康码),通过微信查询小程序并注册。 (二)考试前14天起,考生应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确保在身体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考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或有境外人员密切接触史的。 (二)健康码为非绿色的。 (三)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医治后尚未痊愈的。 (四)下列考点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 河北省张家口市、沧州市、廊坊市。 三、每科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须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 四、考生考试当日进入考点前现场检测体温须低于37.3℃,同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绿色健康码。有地区要求考生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应按当地要求办理。 以上资料、证明提供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报考多个科目考试,每科都要提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五、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的。 (二)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三)考前14天内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境外旅居史,或有境外人员密切接触史,且不能提供考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四)健康码为绿色,但两次体温检测异常(体温≧37.30C)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且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后认为不可以参考的。 (五)健康码非绿色,且不能提供考前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六)拒不佩戴口罩、不配合体温检测,且不听从劝阻的。 六、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除核验身份、拍照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考试全程应佩戴口罩。 七、考生如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现场进行个案预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检查及防控处置,并不再参加考试。 八、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11月8日。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并签署《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 十一、延长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鉴于疫情防控对考生参考造成的影响,为最大限度维护考生的利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精神,凡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十二、遇突发疫情考区,视当地疫情管控形势确定处置预案,请关注税务师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ecctaa.cn)、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中税协微信公众号。 附: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 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本人郑重承诺:本人遵守考试相关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所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场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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