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厦税协发[2021]017号 关于评选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2-28 09:21:53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
|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21]017号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的规定, 进一步加强我市税务师行业建设,构建和谐税务代理环境,提高税务师的社会公信力,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让广大的税务代理人员牢固地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2020、2021年度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活动,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年1月1日之前,在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厦门税协)登记注册的会员及厦门市税务师行业的从业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好、作风正;重视和谐税务代理环境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效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0-2021年度执业中,未因重大违规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未受到厦门税协的惩戒;按时、按质完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厦门税协布置的各项工作;2020、2021两年度均有较好经济效益;按时、足额缴交会费;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重视企业文化,品牌文化建设,在加强执业人员思想、作风、廉政建设以及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按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的业务程序开展税务代理,健全的客户档案管理,健全的执业税务师诚信档案,坚持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居我市前列; 3、其它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敬业奉献,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的 (注册)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个人会员需按规定参加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按时完成中税协、厦门税协布置的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构建和谐税务代理环境,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参与社会公益,坚持行业自律,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2、在学习业务,将税务、法律、财务、审计等理论与代理实务相结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3、在推动税务师行业发展,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取得显著成绩。 4、 其它方面做出贡献。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评选、表彰厦门税协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采取由所在事务所自荐、推荐,报厦门税协,经协会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审核、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厦门税协会长办公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告。本会将逐级把关,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二)评选名额:先进集体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单位会员总数的15%。先进个人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个人会员总数的5%;拥有15名(含15名)以内执业个人会员的事务所,推荐1名先进个人候选人;16名至20名(含20名)执业个人会员的事务所可推荐2名先进个人候选人,20名以上者可推荐3名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所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候选人须 1、写好书面事迹材料(先进集体事迹材料2000字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2、分别填写《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一)、《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二),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3、申报先进集体的需提交2020、2021年度报表。 4、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01月17日—2022年01月21日上报。截止期:2022年01月21日17:00时。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本期评选。 四、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授予“2020-2021年度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税务师事务所”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奖励;先进个人授予“2020-2021年度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奖励。 五、联系电话、材料报送地址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5125189,5314179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楼2702室。 附件一: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先进个人申报表 2021年12月28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