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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09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9002

 


 

转发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涉及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精神,望各事务按照国务院精神和税务总局部署,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作用服务好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所。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221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发〔2019011

 


 

关于税务师行业贯彻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减税降费措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涉及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精神,现就税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政策宣导

    各地方税协应按照国务院精神和税务总局部署,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作用服务好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各地方税协要积极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同心服务团分团通过公益大讲堂、宣讲辅导会、沙龙等,向纳税人宣传减税降费的有关具体政策措施;也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微课堂、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政策的新口径(税种扩围、标准提高、条件放宽)、新流程(便利纳税),精准、及时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中税协将择机组织相应公益宣讲活动,并将通过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报道相关政策及各地行业服务动态和好的经验做法。

    二、及时反馈诉求意见

   各地方税协在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政策宣导过程中,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税总函〔201940号)精神,积极了解纳税人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对于现行政策、措施已明确的内容要准确答疑解惑,确保响应及时有效;对于现行政策、措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通过“《税讯》——税务师行业服务小微企业专报”(以下简称《税讯》,详见附件),按照政策落实类、执法规范类、纳税服务类、信息化建设类、法律救济类和其他等6项类别分类整理后向税务机关反馈,同时抄报中税协。

    中税协将根据各地方税协报送的《税讯》内容,定期发布工作简报并报送税务总局。

    三、规范开展市场服务

   各地方税协应引导税务师事务所主动向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专业顾问、代理申报等涉税专业服务,帮助纳税人尽知尽享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各项政策,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负担;也可联合当地有关涉税行业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为小微企业提供涉税综合服务。税务师行业在开展上述涉税服务中应严格遵守《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税务师行业诚信形象。

     以上各项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中税协(业务准则部)联系。

  

           201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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