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5]012号
关于参加2015年中税协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的通知》转发贵所,请将《预报名名单》于2015年5月5日前上报厦门税协。
说明:
1、确定参加学习的才上报《预报名名单》。
2、如果现在无法确定届时是否一定参加的,请不要上报《预报名名单》。
3、每期开课前,会在本会网站“培训通知”栏发通知,需要补报的事务所,届时联系厦门税协。
厦门税协联系人:
刘梦萦0592-5080683
传真:5080683
邮箱:573759832@qq.com
2015年4月24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秘发[2015]016号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以及2015年中税协对注税行业能力建设的要求,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制定了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事项
为充分发挥中税协培训资源的效益,更加合理有效公平地分配中税协培训资源,中税协2015年将组织两次报名。
1.预报名。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把参训意向上报本地区税协,地方税协统计汇总后于5月7日前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中税协依据各地执业注册税务师规模及预报名情况,分配培训班名额。
2.正式报名。中税协每期培训班正式通知下发后,各地方税协须根据培训班分配名额,审核正式报名的会员,并通知其按要求参加中税协培训班。
二、培训计划
2015年度培训计划,包括扬州基地培训计划、西部基地培训计划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计划。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其它事项
应广大学员的要求和建议,中税协将在3个培训基地各举办2期计划外培训班(自费)。培训班内容、招生要求和收费标准详见《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说明》。
下载地址:www.cctaa.cn
附件:
1.2015年继续教育面授培训计划说明
2.2015年扬州基地培训计划
3.2015年西部基地培训计划
4.2015年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培训计划
5.事务所预报名表
6.地方税协预报名统计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15年4月22日
(只发电子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