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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市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8-18 10:53:10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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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1]023号 关于开展厦门市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 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经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1年度将继续开展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工作。 根据中税协文件精神,因该工作在全国还是处于试点阶段,所以等级的晋级年限不受二年的限制,并可同时申报二、三级,其它晋级申请也将受理,故本协会希望各所能充分利用此有利机会积极参与。本次厦门税协工作重点为两方面,一方面,要求未认定为三级的所有执业注册税务师,均应积极地同时申请三级和二级注册税务师。第二方面鼓励有晋级要求的注册税务师按时进行申请。 书面资料报送至厦门税协的截止日期为: 三级10月25日前,特级、一级、二级9月15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评定机会。 其它的申请条件、网上申请期限、考试、培训、时间等相关规定和操作按中税协规定,请详见附件(全文请到厦门税协网站下载)。欢迎大家加入厦门税协QQ群:158050072,本协会将即时解答各位的问题,有关评定的文件也会在群中发布,努力为各位会员提供良好的服务。 附件 1、中税协《关于下发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2011年8月4日修改)中税协发[2011]079号; 2、中税协《关于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工作的补充通知》中税协发[2011]080号; 3、中税协《关于举办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前培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1]063号; 4、中税协《关于2011年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时间表》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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