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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开通2013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10 23:28:47 文章录入:税协服务 责任编辑:税协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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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3]010号
关于转发中税协《开通2013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
关于开通2013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中税协网校2013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将于3月20日开通。现就新学年度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设置及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远程继续教育课程设置 (二)业务助理课程。业务助理课程中增加了国家税收、工作底稿规范填写、正确使用发票等业务基础类课程,同时将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的《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三门课程辅导作为基础课程,按学年度开放(课程目录见附表)。 (三)共享课程。为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了由名家主讲的综合知识与能力等共享课程。如:商业谈判知识与技巧、商务礼仪、普通话训练等,作为选修课,供所有学员选择。所选课程均计入有效学时。 (四)2013年度课程中,保留了部分上年度学员评价较好的课程,授课教师已对这些课程中相关政策变化,进行了更新。 (五)根据学员情况分别开通不同的课程组合,并对课程进行了分类,其中A类为指定学习课程,B类为一般选修课程,C类为拓展类课程。 二、学习要求 (一)课程开放时间 2013年3月20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二)选课与听课要求 1、学员年度总选课学时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且听课学时累计不少于40学时(1800分钟)。 2、学员所选课程中(40学时)至少包括一门A类或B类课程,C类课程任意选择。 3、在整个学年度内,当同时满足上述1、2条要求时,系统自动开放年度考试功能,学员可参加年度考试。 4、中税协或地方协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三)成绩计算 1、远程继续教育按综合成绩进行考核。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即:课后练习平均成绩和年度考试成绩。两者权重各占50%,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课后练习可以反复做,取最高分作为成绩。年度考试试题从所选课程的课后练习题中随机抽选,允许有两次考试机会(点击“放弃”或直接关闭当前网页,不算一次考试)。 2、年度考试完成两小时后可打印成绩单。 3、60周岁以上的注册税务师参加远程继续教育,选课后,听课不少于40学时,无需做课后练习和参加年度考试,即可打印成绩单。 4、根据《2012年试点地区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远程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已作为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的必备条件之一,以后年度等级注册税务师年审的具体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三、登录方式 (一)注册税务师使用安全盘(ukey)登录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在个人中心,选择2013年度继续教育,选课后完成学习任务。 (二)业务助理人员参加远程继续教育学习,登录中税协网校后,具体步骤如下: 1、尚未在网站注册过的,需先在网站注册;原来已经注册过的不需要重新注册。 2、购买课程 (1)个人购买 已经在网站注册过的学员登录后在线购买“2013年度业务助理继续教育课程”,购买成功后选课学习。 (2)团体购买 单位统一购买课程方法见网站“2013年度业务助理继续教育课程购买指南”。 3、2013年度业务助理学习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年。 4、缴费时间: 2013年3月20日——2014年3月20日。 5、具体缴费方法请登录网校,进入网校首页左侧“常见问题”中查看。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4006997070 网校教学部电话:010-68459608 010-68413988转9205 或9213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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