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文 件
厦税协党发[2016]01号
关于加强注税行业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中共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党组转发的《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厦国税党组发[2016]19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税行党发〔2016〕5号)及《关于在行业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税行党发〔2016〕8号)要求和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完善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机制,促进税务师行业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提高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意见》,加强我市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中共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中共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以下简称我市税务两局党组)强调,税务师行业是重要的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对于保证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税务师行业充分发挥税务代理、鉴证咨询等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党建意识
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事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意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充分认识,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税务师行业领导的内在要求,是税务师行业服务税收改革发展全局的根本保证,是保证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在税务师行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把广大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行业得到贯彻落实,使行业发展与党的事业方向一致。
我市税务两局党组强调,要把抓好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纳入我市税务系统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对行业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要求行业党组织1、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学习,抓好“二学一做”学习教育;2、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3、帮助基层解决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二)立足行业特点,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
税务师行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高智能服务型的社会化专业行业。行业党组织要根据党章要求和行业特点,1、不断探索规律,创新方式,完善措施,积极开展党的活动;2、设置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把行业协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行业党员活动中心;4、坚持集中与分散、脱产与业余相结合,采用“小型、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党组织活动;5、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承诺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6、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日常管理、文化建设有效结合、互相促进,引导党员在行业自律管理、规范执业行为起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7、建立以党建保发展,以发展促党建的长效机制,形成“党建与业务相促进,业务与党建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开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在行业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学习教育的具体方案要求、内容、措施将另行发文。
三、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贯彻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要求,2016年在我市全行业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一)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
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央、总局党组及厦门市税务两局党组关于加强行业党建各项要求,把党的工作融入行业发展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多样、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不断增强行业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行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主要内容
根据《2016年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工作要点》安排,“基层建设年”活动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通过全行业一年努力,进一步打牢和夯实行业党建基础。
1、理顺组织关系,实行条块结合。要坚持和完善税务师行业党建“条块结合、条走在前”的管理体制,依靠当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部门做好属地管理,发挥税务部门的监管优势加强“条条”指导,健全指导协调督促机制,统筹整合工作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合力。
2、推进有效覆盖。要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税务师行业的有效覆盖,按照党章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关要求,(1)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都应当根据党章规定单独建立党组织;(2)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就近就便与其他税务师事务所或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支部;(3)对目前尚无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途径,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4)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积极参加事务所及联合支部党组织的活动;(5)贯彻中税协党委要求,多渠道争取党员发展指标,争取年内党员数增加3%。
3、强化人才培养。推进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培”工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将符合条件的事务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中的优秀分子发展为党员,着力提高合伙人和行业领军(后备)人才中的党员比例。
4、构建党建新载体。针对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5、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坚持自律、诚信树立行业新风尚。今年全行业将开展“我为行业文化献一计”活动,提升行业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6、强化基础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认识投入保障的必要性,各支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行业协会及事务所要建设“党员活动中心”、“党员服务站”等党组织活动场所。为党员活动提供平台,促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7、发挥“两个”作用。要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组织活动,结合行业实际,创新事务所党支部工作方法,大力宣传先进,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良好行风形成。行业党委领导班子要负起工作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中共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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