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6]16号
关于领取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明确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7月15日。
二、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厦门考区通过最后一门考试的考生,详见附件1)申请领取证书时,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到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取证书。
另:在系统上勾选一键入会,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的同时,直接办理入会登记手续,无需另行提供材料。
三、领取人员请在2016年6月13日至7月15日间,领取资格证书,逾期未领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登记领取。
四、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及表中所列有关资料(具体详见附件2、3),至现场进行实地审核。
五、如有问题可向厦门税协电话咨询:0592-5080683。联系人:林淑勤。
附件1: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关于厦门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流程
附件3:委托书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厦门市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
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共有63人,名单公布如下:
徐伟冬、李炳森、刘凤英、曾一霞、黄建凡、张桂武、李成明、罗文志、谢星星、卢宗娟、梁青、蔡丽卿、杨欢、庄毅斌、许杰、冯顺红、李志彬、赖冰冰、江丽丽、潘雅璐、陈梅花、毛士钦、郑兰芳、李根本、王佳龙、赖燕真、陈玲玲、陈细妹、张宝金、陈春宏、尤嘉妮、陈爱国、李文祥、苏清炼、刘小萍、姚秋枝、林畅杰、黄丽娇、范鸿娟、邵华、朱桂笋、吴耀辉、陈建钟、邓绍海、廖夏君、罗兰、邹双丹、赖明霞、江少敏、陈文清、刘军、彭世金、杨忠新、黄月香、李海涛、吕学招、张江玲、陈燕玉、邱冬枝、蔡克立、郑金琳、谢发水、江天生。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2:
关于厦门2015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流程
一、系统申领
考生请于2016年6月1日-7月15日间(系统开放时间,过时无法登记领取),登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提交申请并完善个人信息资料。需要入会的考生,请勾选一键入会,申请成功后,打印《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二、资格审查
考生请于2016年6月13日-7月15日间,携带以下原件至协会办理审核:
1、系统打印出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申请人一栏需本人签名;
2、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同底2寸近期证件照4张(照片要求:尺寸必须为2寸;4张照片需相同);
3、申请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4、资格证书可勾选执业/非执业,办理执业登记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社保证明。
5、若有其他信息变动,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6、2013/2014年老考生无需再提供学历证书、免试证明材料、工作证明材料。
三、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可在系统上勾选一键入会,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的同时,直接办理入会登记手续,无需另行提供材料。如未勾选,则需另行登入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上办理(详见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办事指南)。
四、代领
代替他人领取证书的,须同时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以及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领取地址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0号税保大厦27楼,2708室;
联系人:林淑勤,5030683。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委托办理事项: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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