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厦税协发[2019]018号
关于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展2020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各税务师事务所:
依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中税协办法》)、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厦门市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厦门市实施细则》)之规定,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020年继续开展等级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等级认定权限。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分为五级,即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厦门税协)负责在其协会登记的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最终审核认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备案;申报AAAA级、AAAAA级(含分支机构授牌资格)税务师事务所的,由厦门税协协助中税协进行书面审核,中税协或委托厦门稅协进行实地审核,报中税协最终审核认定。上年度己获等级的事务所每年结合会员年检需重新认定。等级证书和牌匾由中税协统一设计制作。
二、上年度已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含AAAA级、AAAAA级),申请新一年度的同等级审核认定的单位,按以下认定程序进行。
(一)本次评定工作的“考核年度”指2019年度;
(二)本协会将结合年检,对原A级、AA级、AAA级的事务所进行新一年度的最终审核认定后报中税协备案;对原AAAA级、AAAAA级的事务所进行书面审核或协助中税协实地审核,报中税协最终审核认定;
(三)不要提供新的申报材料;
(四)其它详见《中税协办法》,《厦门市实施细则》。
三、上年度未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在本期提出申请的,以及以前年度己获等级,但要申请更高等级的单位,按以下认定程序进行。
(一)申请条件、提供资料等事项按《中税协办法》、《厦门市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二)本次评定工作的“考核年度”指2019年度;
(三)《厦门市实施细则》附件一《厦门市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考评明细表》中的“经营规模及业绩”考评内容(1.执业税务师数、2.注册资本金、3.年经营收入、4.补充规定),根据我市注税行业上年度年审结果及发展愿景,现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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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标准 |
2A级标准 |
3A级标准 |
4A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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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级分所
授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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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执业税务师达到或超过数(人) |
5 |
10 |
12 |
15 |
12 |
2.2019年度注册资本金达到或超过数(万元)。 |
30 |
50 |
100 |
100 |
30 |
3.2019年度年最低经营收入(万元)。 |
300 |
800 |
1600 |
3000 |
1400 |
4.补充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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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安排
1.自测自评阶段:2020年02月17日之前。税务师事务所等级的认定,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各事务所根据本通知的附件一、附件二进行自测自评,申报相关等级(包括AAAA级和AAAAA级);
2.申报阶段:报送等级评定资料时间 2020年02月17日至2020年02月21日。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期等级评定;
3.审核和公告阶段:2020年5月底前。由审核小组对申报(A级、AA级、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实地考核或书面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报告,经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会长办公会议认定后,向社会公告并颁发牌匾和证书。对申请AAAA级、AAAAA级的事务所(含授牌分支机构),本协会将向中税协出具书面审核报告,报中税协审核认定。
4.总结阶段:2020年6月底前。
四、联系人方式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电话:5125189
附件:
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
二、《厦门市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
三、委托人满意度调查问卷表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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