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项目序号 |
评价标准(分数) |
评价
依据 |
评价
主体 |
10—9 |
8—6 |
5—3 |
2—0 |
行业影响力 |
学识水平 |
受教育
程度 |
6 |
博士学位 |
硕士学位及相当于硕士学位 |
大学本科学历或相当于本科学历 |
大专学历或相当于大专学历及以下 |
学历、学位证书 |
行业
协会 |
研究能力 |
7 |
主持国家级课题;公开出版专著(第一作者);权威刊物发表文章(与注税专业相关) |
参与国家级课题、主持省部级或中税协课题;公开出版专著(第二作者)、主编图书;核心刊物发表3篇以上文章(与注税专业相关) |
参与省部级或中税协课题、主持地方协会课题;参与编写著作;核心刊物发表文章(与注税专业相关) |
参与地方协会课题;参与编写图书;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与注税专业相关) |
相关课题、著作、图书、报刊(与注税专业相关) |
行业
协会 |
知识更新能力 |
8 |
在3年内中税协培训班有3次以上授课 |
在3年内中税协培训班有授课;参与中税协举办高级培训班 |
在3年内地方协会培训班有授课 |
完成规定的后继教育 |
培训证明 |
行业
协会 |
执业能力 |
执业年限 |
9 |
16年以上 |
11-15年 |
6-10年 |
5年以下 |
注册档案 |
行业
协会 |
机构职务 |
10 |
董事长;总经理;首席合伙人 |
高管;合伙人 |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
业务骨干;注税师 |
任职证明 |
行业
协会 |
行业认同 |
行业贡献 |
11 |
相关国家部委、中税协的大型会议演讲;准则制定、调研、检查组长等 |
参与中税协立法、考试、准则、调研、检查等活动 |
主持地方协会调研、检查等活动 |
参与地方协会调研、检查等活动 |
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行业荣誉 |
12 |
获得中税协表彰称号 |
中税协评选获得优秀 |
地方协会评选获得荣誉 |
机构评选获得荣誉 |
荣誉证书 |
行业
协会 |
行业职务 |
13 |
中税协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中税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或世界级注税组织担任职务 |
中税协轮值副会长;中税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方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中税协常务理事; |
中税协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地方税协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地方税协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
地方协会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
任职证明或文字证明材料 |
行业
协会 |
资质等级 |
14 |
特级注册税务师 |
一级注册税务师 |
二级注册税务师 |
三级注册税务师 |
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所在机构排名 |
15 |
20名以前 |
20-100名 |
101-200名 |
201名以下 |
排名记录 |
行业
协会 |
社会责任和社会认同 |
企业
责任 |
机构纳税情况 |
16 |
依法纳税,当地本行业前一年度纳税排名列前10名 |
依法纳税,当地本行业前一年度纳税排名列前11-20名 |
依法纳税,当地本行业前一年度纳税排名列前21-30 |
依法纳税,当地本行业前一年度纳税排名列30以后 |
纳税证明 |
行业
协会 |
吸纳就业人数 |
17 |
101人以上 |
51-100人 |
31-50人 |
30人以下 |
相关统计资料 |
行业
协会 |
员工利益维护 |
18 |
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障;组织员工进行文娱、度假等福利活动;对遇到困难员工提供有力的帮助 |
提供员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障;组织员工进行文娱、度假等福利活动 |
提供员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障 |
不能完全提供员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基本保障 |
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党团工会组织建设 |
19 |
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有场所有经费,并积极支持或参与组织活动。能按章程和法规正常开展活动,党团员模范作用好 |
党团工会组织健全,有场所、有经费,能按章程和法规正常开展活动,党团员模范作用好,作用发挥好 |
党团工会组织不健全,开展活动不正常,作用发挥不明显 |
党团工会组织不健全,对开展活动不支持 |
驻地党组织批复,考察材料 |
行业
协会 |
公益责任 |
公益责任 |
20 |
个人捐款21万以上或义务提供智力服务受益人数在1001人以上 |
个人捐款11-20万或义务提供智力服务受益人数在501-1000人 |
个人捐款6-10万或义务提供智力服务受益人数在301-500人 |
个人捐款5万以下或义务提供智力服务受益人数在300人以下 |
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社会认同 |
社会职务 |
21 |
在国家或世界级组织担任职务(除政治职务行业职务外) |
在省部级组织担任职务(除政治职务行业职务外) |
在地市级组织担任职务(除政治职务行业职务外) |
其他或无社会职务 |
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社会荣誉 |
22 |
个人受国际和国家级荣誉称号等表彰 |
个人受省部级荣誉称号等表彰 |
个人受地市级荣誉称号等表彰 |
个人受县市级荣誉称号等表彰 |
荣誉证书,相关证明 |
行业
协会 |
政治参与能力 |
活动参与度 |
参与人大、政协活动 |
23 |
能够按规定出席有关会议,积极参与调研及其他活动(出勤率在80%以上) |
能够按规定出席有关会议,参与调研及其他活动(出勤率在60%以上) |
有选择的出席有关会议,参与调研及其他活动(出勤率在60%以下) |
缺席人大、政协等会议、活动次数较多 |
活动记录、日常了解 |
统战部 |
参与统战部门活动 |
24 |
接到统战部有关活动通知,积极响应并踊跃参与(参与率在80%以上) |
接到统战部有关活动通知,能够积极响应并参与(参与率在60%以上) |
接到统战部有关活动通知,偶尔响应并参与(参与率在60%以下) |
接到统战部有关活动通知,从未响应或参与 |
活动记录、日常了解 |
统战部 |
参加党派社团等其他组织活动 |
25 |
能够积极参加党派社团等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80%以上) |
能够较积极参加党派社团等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上) |
能够参加党派社团等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下) |
很少参加党派社团等组织的活动 |
活动记录、日常了解 |
统战部 |
活动参与能力 |
沟通表达和组织协调 |
26 |
能够完整、准确、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具有一定的说服力,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参与组织过有一定规模的活动,受到认可和好评 |
能够完整、准确、流畅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具有一定说服力,有较好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参与组织过有关活动 |
能够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有一定组织和协调能力,协助组织过小型活动 |
能够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组织和协调能力一般,难以担当活动组织者 |
日常了解、发言记录 |
统战部 |
调查研究 |
27 |
关注重大经济社会问题,调查研究过程科学合理,研究结果富有成效 |
关注问题比较宏观,具有一定普遍性意义,调查研究过程科学合理,有一定研究成果 |
关注问题比较宏观,经过调查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
较少参加调查研究 |
调研报告,日常了解 |
统战部 |
建言献策水平 |
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
28 |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认真履职,每次大会都提交议案或提案,受到有关部门或领导重视,得到批示或专题研究 |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每次大会都有关注问题,并有一定研究和思考,都提交议案或提案 |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每届会议都有关注问题,提交议案或提案 |
作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很少或从未提交过议案或提案 |
提案、议案,日常了解 |
统战部 |
向统战部报送信息 |
29 |
近三年来每年向统战部报送5条以上信息,至少有2条被采用或得到中央和国家有关领导批示 |
近三年来每年向统战部报送5条以上信息,且有信息被采用 |
近三年来每年向统战部报送3—5条信息 |
近三年来较少向统战部报送信息 |
日常记录、批示情况 |
统战部 |
行业和其他建言献策 |
30 |
近三年来每年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部门报送5条以上建议,且至少有2条被采用或得到有关领导批示 |
近三年来平均每年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部门报送5条以上建议 |
近三年来平均每年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部门报送3—5条建议 |
近三年来较少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部门报送建议 |
日常记录、批示情况 |
行业
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