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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授牌范围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9-27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关于调整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授牌范围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2]0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10043号)规定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授牌范围只到省级。2011年又以【2011010号文发布了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省级分公司或子公司授牌标准的通知。为了鼓励各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各地方协会的积极性,20111226日经中税协会长专题会研究决定:4A5A级集团所的分支机构,无论是哪一级,凡达到授牌标准的,均可授予其4A5A级税务师事务所牌匾。

    特此通知


                                                          
    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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