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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倡议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17 【字体:缩小 正常 放大 | 双击自动滚屏】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倡议书

     

     

    在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快速推进过程中,厦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呈现总体平稳发展,作为知识密集型、涉税专业服务业组织的税务师事务所依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活动,在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进一步提升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和规范收费行为势在必行。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厦门税协)与厦门市广大税务师事务所,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行业管理要求,为建立并完善以“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净化”为内容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执业”的良好执业氛围,向我市全体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发出“让我们共同维护职业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做信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和倡导者,努力提升注册税务师参与市场监督与维系社会诚信的能力”倡议内容如下:

    一、遵守基本约定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与从业人员应共同遵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2011修正)》及《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与行业相关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执行行业规范与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信守职业道德,履行行业自律约定;

    (二)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文明礼貌、热心公益。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执业过程中获取的国家机密、委托人(包括被审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保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

    (三)收费行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印发的《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33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1号)(以下简称《收费标准》),以及税务机关、厦门税协下发的有关文件;

    (四)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五)遵守相关程序。

    1、凡税务师事务所在我市为委托人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业务,无论报告受理单位是厦门市国税局或厦门市地税局,均须通过市地税局网站“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管理”的提交并打印。各税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收费标准》的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对于收费标准需要浮动的,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口径和比例范围内。

    2、对“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系统”中“发票号”应按规定,如实、及时填写。

    3、出具的涉税鉴证业务及涉税服务相关的报告,必须在“涉税鉴证业务管理系统”上施行电子采集(特殊规定除外),不得有未采集、乱采集、假采集等形为。

    (六)收费行为的“三要素” 必须一致。“三要素”指:1、合同约定收费金额;2、实际收费金额;3、税务师事务所开具的发票金额;

    (七)税务师事务所在涉税鉴证业务完成后,在会计年度内如出现较多业务尚未开具发票的异常情况,事务所应及时自查,并向厦门税协提供书面说明,接受厦门税协的检查;

    (八)必须执行相关文件收费标准,按合同(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并收费,不得以低于成本价、其它变相降低收费标准(有规定的除外)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

    (九)不得向委托人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协助或怂恿税务公职人员违反法律;

    (十)在承接业务中,不得给予客户以及相关单位、个人回扣(回扣是指执业机构、执业人员以业务介绍费、劳务费、咨询费、协审费、顾问费、赞助费、佣金及报销发票、业务收入分成等各种形式向相关单位及有关人员支付价款或实物等经济利益的行为);

    (十一)自觉抵制外单位或个人挂靠税务师事务所开展涉税鉴及其他业务;

    (十二)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收费行为的监督

    (一)执行靠自觉、监督靠大家。对涉税鉴证业务管理情况,收费行为检查情况应公开通报,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相互监督,相互促进,规范执业及收费行为,共同营造健康、公平、公正的执业环境;

    (二)要发挥协会在自律管理中的作用,厦门税协应加强对行业的监督管理;依托和通过行业自律,落实行政监督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职业评定机制、诚信执业评价机制、执业质量监督机制、执业过失惩戒机制、执业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行业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厦门税协应广泛听取行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依据我市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解决在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国税局、福建省地税局关于重新规范福建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1号)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考虑行业人员执业付出时的经营收益和风险收益,促进执业质量提高和行业社会认知度的提升;

       (四)厦门税协对在我市执业的税务师事务所的收费行为,应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每年检查税务师事务所的数量不少于我市税务师事务所数量的30%。凡有实名投诉、举报的,厦门税协应安排专项检查;

    (五)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厦门税协应完善我市注册税务师行业诚信档案,施行诚信红黑名单制度,记录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诚信情况及奖惩信息,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规者列入“黑名单”

    (六)厦门税协应按相关规定,负责进行我市税务师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的诚信调查,并出具诚信证明。税务师事务所参与公开招标时,应当主动出具诚信证明。

    倡议书共同发起人及单位签字盖章:

     

     

    倡议书共同发起人及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团体会员注册号

    机 构 名 称

    法人(负责人)

    1

    35020001

    厦门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35020002

    厦门明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翁光寿

    3

    35020004

    厦门中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亚秀

    4

    35020005

    厦门诚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35020006

    厦门仲友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正兵

    6

    35020007

    厦门旭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燕彬

    7

    35020009

    厦门介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

    35020010

    厦门市中韬华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东华

    9

    35020011

    厦门立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长木

    10

    35020013

    厦门天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朱桂章

    11

    35020014

    厦门毕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许胜伟

    12

    35020015

    厦门金永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周立毅

    13

    35020016

    厦门中冠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四清

    14

    35020018

    厦门谌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旭红

    15

    35020019

    厦门欣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郭凯惠

    16

    35020020

    厦门中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蓝琳

    17

    35020021

    厦门润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35020022

    厦门安扬美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

    35020023

    厦门百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元庆

    20

    35020024

    厦门中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刘志贤

    21

    35020025

    厦门永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丘建文

    22

    35020026

    厦门盈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郑生祯

    23

    35020027

    厦门征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王德英

    24

    35020028

    厦门元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涂丽华

    25

    35020030

    厦门和裕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卢维君

    26

    35020031

    厦门中泰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吕海鹰

    27

    35020032

    厦门励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庄永东

    28

    35020033

    厦门百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建滨

    29

    35020034

    厦门欣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35020035

    厦门天健信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侯文杰

    31

    35020036

    厦门顺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润冬

    32

    35020037

    厦门建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希胜

    33

    35020038

    厦门加捷正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小平

    34

    35020039

    厦门程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日山

    35

    35020040

    厦门欣隆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拥军

    36

    35020041

    厦门均达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雄生

    37

    35020042

    厦门良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德兴

    38

    35020043

    厦门晟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勇航

    39

    35020044

    厦门红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培霞

    40

    35020045

    厦门信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素梅

    41

    35020046

    厦门欣鑫易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2

    35020047

    立信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孔慧霞

    43

    35020048

    厦门正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辉平

    44

    35020049

    厦门税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国坚

    45

    35020050

    厦门瑞晟华逸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菊平

    46

    35020051

    厦门市润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叶鹭江

    47

    35020052

    北京永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姚敏丽

    48

    35020054

    厦门金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杨文胜

    49

    35020055

    厦门润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0

    35020056

    厦门金算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书红

    51

    35020057

    厦门市中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龙川

    52

    35020058

    厦门方圆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3

    35020059

    厦门嘉法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林加德

    54

    35020060

    北京久益华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刘洪武

    55

    35020061

    厦门业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许嘉彬

    56

    35020062

    厦门精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李永久

    57

    35020063

    厦门市德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潘海辉

    58

    35020064

    厦门市百证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邱灼华

    59

    35020065

    厦门翰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范盛花

    60

    35020066

    厦门和祺税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茂木

    61

    350202

    厦门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赵振诚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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